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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4 秦水烟她,她简直,简直不知廉耻!

  174 秦水烟她,她简直,简直不知廉耻!

第174集夜色渐深,院子里的风雪也小了下去。

堂屋里那只简陋的煤油炉上架起了一个铁丝网,顾明远拎来的那两只野兔子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,此刻正被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。

油脂滴落在滚烫的煤炭上,发出一阵刺啦的轻响,瞬间激起一小簇火苗,一股浓郁的肉香混合着某种特殊的草药味,开始在温暖的屋子里弥漫开来。

顾明远是烤肉的一把好手,他一边熟练地翻转着兔子,一边往上面涂抹着万医生特制的酱料和草药粉末。

秦水烟支着下巴,饶有兴致地看着火光映在她脸上跳跃闪烁,让她那双本就明亮的狐狸眼更添了几分潋滟的波光。

很快,兔子就烤好了,两只烤得金黄流油的野兔子被撕成了方便入口的肉块,堆在搪瓷盘子里,热气腾腾。

桌子中央温着一壶老酒。

酒是万医生自己泡的药酒,用的是山里采的几十种珍贵药材,年份久了,酒色呈琥珀色,醇厚粘稠。

只需一小口,就能让一股暖流从喉咙烧到胃里,瞬间驱散满身的寒气。

顾明远和他的几个小伙伴已经迫不及待地围坐在桌边,眼睛放光,就差流口水了。

宛医生乐呵呵地给每个人都倒了一小杯酒,嘿嘿嘿,都尝尝,都尝尝,这可是我压箱底的宝贝,喝了暖身子,保管你们今晚睡个好觉。

秦水嫣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烤得最焦脆的兔腿放进嘴里,兔肉外皮酥脆,内里却鲜嫩多汁,那股特殊的药草香气完美地中和了野味的星山,只留下满口的鲜香。

嗯,好吃啊!

他毫不吝啬的夸赞,眼睛弯成了两道好看的月牙。

顾明远立刻挺起了胸膛,一脸骄傲,那是我的手艺,那可是一绝!

许默默默地坐下,拿起筷子却没先给自己夹,而是将盘子里另一只完整的兔腿夹到了秦水烟的碗里,动作自然地仿佛已经做过千百遍。

秦水烟瞥了他一眼,唇角的笑意更深了。

他也不客气,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的投喂,一顿饭吃得和乐融融。

万医生年纪大了,话也多,拉着秦水烟问东问西。

水烟丫头啊,你来先河镇已经快半年了吧,还习惯吧?

秦水烟小口地抿着温热的药酒,脸颊上飞起两抹好看的红晕。

挺好的,万爷爷,这里空气好清净,秋十冬天太冷了。

他说着还煞有借势地缩了缩脖子,一副娇气怕冷的模样。

万医生被他逗得哈哈大笑。

哈哈哈,冷就对了,咱们黑山的冬天就是这个脾气。

他喝了一口酒,像是想起了什么,又说道。

对了,再过个把月可就要过年喽,我跟小莫过几天打算去县城里一趟,置办点年货。

他说着看向秦水烟,眼神慈爱。

你个小姑娘,自己待在知情点也冷清,要不跟我们一起去逛逛?

秦水嫣闻言,握着酒杯的手指微微一顿,他的目光越过桌上的腾腾热气,落在了正沉默着啃兔肉的许墨身上。

男人吃饭的动作很斯文,但速度很快,他似乎察觉到了他的视线,咀嚼的动作慢了半拍,却并没有抬头。

秦水嫣的眼波轻轻一转,她想了想,然后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。

好啊,他答应得干脆利落。

正好我们大队长前几天还找我,说队里要买一批新的良种,还让我过几天去县城跑一趟呢。

他晃了晃手里的酒杯,到时候我开拖拉机伤你们一程。

万医生一听,眼睛都亮了。

从和平村到县城路可不近,坐牛车都得大半天,能坐上拖拉机,那可就省事多了。

唉呦,哈哈,那感情好,那可太好了!

万医生笑得合不拢嘴,连连点头。

酒足饭饱,顾明远和他那几个精力旺盛的小伙伴主动包揽了收拾碗筷的活儿,堂屋里重新恢复了安静。

秦水烟觉得屋里有些闷,便独自一人推开了门,走到了院子里,外面的雪不知何时已经停了,乌云散去,一轮皎洁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,清冷的月光毫无遮挡地倾泻下来,洒满了整个院子,厚厚的积雪在月光的映照下,泛着一层柔和的珍珠般的银灰,整个世界仿佛都被这片纯净的白洗涤得一尘不染,亮堂堂的宛如白昼秦水烟。

深深地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,那股冷冽的气息带着雪后特有的清新,瞬间灌满了他的肺腑,也让他被药酒熏得有些微醺的头脑清醒了不少。

他伸出穿着精致小皮靴的脚,试探着踩进了那片无人踏足的雪地里,咯吱一声清脆的声响,雪地上留下了一个清晰又小巧的脚印,他觉得有趣,又接连踩了好几脚,可吱可吱。

不远处的屋子里,叶红玲吃完了饭,并没有跟大家一起收拾,而是回了自己的房间。

她站在窗边,透过蒙着一层薄薄水汽的玻璃,静静地看着院子里的那一幕。

月光下,那个穿着惹眼红色羊毛衫的女孩,身影是那么的鲜火。

那抹红色,在这单调的黑白世界里,像是一簇永不熄灭的火焰。

它就那么在雪地里轻盈地跳跃着,旋转着,裙摆飞扬,像一只夏夜里翩翩起舞的蝴蝶,美丽得不似凡人。

叶红玲不得不承认,秦水烟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人。

不是那种小家碧玉的清秀,而是一种明艳的,带着侵略性的美。

一颦一笑都像是带着钩子,能把人的魂都勾走。

而且,他看起来很有钱,随手就能送出一件崭新的军大衣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
多少人托关系都弄不到的好东西,它却像是送一件寻常衣服一样,随手就送给了许墨。

看她的衣着打扮,听她的谈吐举止,就知道她的家庭条件一定非常阔绰。

这样的人,一个城里来的娇生惯养的大小姐,怎么会跟许墨混在一起?

许墨叶红玲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堂屋的方向。

在她眼里,许墨有本事,会残腰,会打猎,踏实又可靠。

而秦水烟则像是温室里的浇花,美丽却脆弱。

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
叶红玲咬着下唇,心里反复的告诉自己,不管怎么看,都是自己这样的人才更适合他吧。

他虽然家境普通,长相也只是清秀,但他勤劳、朴实,会照顾人,是能踏踏实实跟他过日子的。

对,一定是这样的。

叶红玲在心里暗暗地给自己打着气。

然而,当他再次望向院子里时,却猛地愣住了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,许墨高大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秦水烟的身边。

他就那么静静地站着,穿着那件崭新的军大衣,身形挺拔如松,血光和月光勾勒出他冷峻的侧脸轮廓。

秦水烟停下了采雪的动作,仰着头正对着她叽叽喳喳的,不知道在说些什么。

她的脸上带着明媚的毫无阴霾的笑容,而他就那么低着头,安静地听着。

然后,在叶红玲惊愕地注视下,那个穿着红色羊毛衫的女孩忽然踮起了脚尖,他伸出两条手臂,熟稔地环住了许墨的脖颈。

然后,在那片皎洁的月光和皑皑的白雪中,他扬起脸,吻上了许墨的嘴唇,动作大胆又自然,仿佛这件事他们已经做过千百遍。

两个人的身影在静谧的血液里紧紧地交叠在了一起。

哼!

叶红玲只觉得一股热血猛地冲上了自己的头顶。

他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。

他猛地收回视线,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,踉跄着后退了一步。

他伸出手,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嘴,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,然后浑身发软地顺着墙壁蹲了下来。

他,他怎么敢!

他怎么可以在这光天化日之下,不朗朗乾坤之下,做出这么这么不知廉耻的事!

这、这陈何替头秦水淹!

他,他简直简直不知廉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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